行政许可办理事项
|
单位名称 (盖章) |
西安市文物局 |
|||||
|
许可项目 (备案) |
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维修方案 |
|||||
|
许可依据 (备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21条 |
|||||
|
办理地点 |
市绿色通道大厅、市文物局 |
办理时限 |
30个工作日 |
|||
|
是否收费 |
无 |
收费依据 |
|
|||
|
联系人员 |
冯滨 |
联系电话 |
87444979 |
投诉电话 |
87444395 |
|
|
所 需 资 料 |
1.现状实测图; 2.文物保护区或古建群总体规划; 3.损坏情况或增建或复原的可行性报告; 4.保护维修方案; 5.建筑物及周围环境的照片。 |
|||||
|
办 理 流 程 |
第一步:文物保护单位的使用管理部门将维修项目方案及相关材料报市文物局; 第二步:市文物局组织相关部门对维修项目现场考察; 第三步:市文物局审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项目。在项目执行中,如需要变更,应履行原审批时的程序。 |
|||||
|
备 注 |
|
|||||
行政许可办理事项
|
单位名称 (盖章) |
西安市文物局 |
|||||||
|
许可项目 (备案) |
建设工程选址涉及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措施 |
|||||||
|
许可依据 (备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18条 |
|||||||
|
办理地点 |
市绿色通道大厅, 西安市文物局 |
办理 时限 |
20个工作日 |
|||||
|
是否收费 |
否 |
收费 依据 |
|
|||||
|
联系人员 |
师文博 |
联系 电话 |
87444979 |
投诉 电话 |
87444395 |
|||
|
所 需 资 料 |
1.区、县政府的征求意见文件; 2.必须进行该工程的理由说明材料及工程方案; 3.确保文物安全的措施方案; 4.涉及地下文物遗存的,需提供考古勘探发掘资料; 5区、县文物行政部门制定的该文物保护单位的具体保护措施。 |
|||||||
|
办 理 流 程 |
第一步:建设单位或个人向所在地文物保管所(或当地文化、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报市文物局; 第二步:由西安市文物局审查所报材料,并现场考察,提出意见,予以审批; 第三步:西安市文物局审批同意后,报城建、规划等部门办理其他手续。 |
|||||||
|
备 注 |
|
|||||||
行政许可办理事项
|
单位名称 (盖章) |
西安市文物局 |
|||||||
|
许可项目 (备案) |
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其他建设项目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 |
|||||||
|
许可依据 (备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17条 |
|||||||
|
办理地点 |
市绿色通道大厅, 西安市文物局 |
办理 时限 |
20个工作日 |
|||||
|
是否收费 |
否 |
收费 依据 |
|
|||||
|
联系人员 |
师文博 |
联系 电话 |
87444979 |
投诉 电话 |
87444395 |
|||
|
所 需 资 料 |
1.区、县政府的征求意见文件; 2.必须进行该工程的理由说明材料及工程方案; 3.确保文物安全的措施方案; 4.涉及地下文物遗存的,需提供考古勘探发掘资料; 5区、县文物行政部门制定的该文物保护单位的具体保护措施。 |
|||||||
|
办 理 流 程 |
第一步:建设单位或个人向所在地文物保管所(或当地文化、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报市文物局; 第二步:由西安市文物局审查所报材料,并现场考察,提出意见,予以审批; 第三步:西安市文物局审批同意后,报城建、规划等部门办理其他手续。 |
|||||||
|
备 注 |
|
|||||||
行政许可办理事项
|
单位名称 (盖章) |
西安市文物局 |
|||||||
|
许可项目 (备案) |
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
|||||||
|
许可依据 (备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18条 |
|||||||
|
办理地点 |
市绿色通道大厅, 西安市文物局 |
办理 时限 |
20个工作日 |
|||||
|
是否收费 |
否 |
收费 依据 |
|
|||||
|
联系人员 |
师文博 |
联系 电话 |
87444979 |
投诉 电话 |
87444395 |
|||
|
所 需 资 料 |
1.区、县政府的征求意见文件; 2.该工程的理由说明材料及工程设计方案; 3. 区、县文物行政部门制定的确保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的措施; 4.涉及地下文物遗存的,需提供考古勘探发掘资料。 |
|||||||
|
办 理 流 程 |
第一步:建设单位或个人向所在地文物保管所(或当地文化、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市文物局; 第二步:由西安市文物局审查所报材料,并现场考察,提出意见,予以审批; 第三步:西安市文物局审批同意后,报城建、规划等部门办理其他手续。 |
|||||||
|
备 注 |
|
|||||||
行政许可办理事项
|
单位名称 (盖章) |
西安市文物局 |
||||||||
|
许可项目 (备案) |
基本建设项目涉及地下文物的考古调查、勘探 |
||||||||
|
许可依据 (备案) |
《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第27条 |
||||||||
|
办理地点 |
市绿色通道大厅、市文物局 |
办理时限 |
15个工作日 |
||||||
|
是否收费 |
否 |
收费 依据 |
|
||||||
|
联系人员 |
师文博 |
联系 电话 |
87444979 |
投诉 电话 |
87444395 |
||||
|
所 需 资 料 |
1.进行该工程的说明材料及工程方案; 2.确保文物安全的措施方案; 3.涉及地下文物遗存的,需提供考古勘探发掘资料。 |
||||||||
|
办 理 流 程 |
第一步:建设单位向市文物局进行申报或由规划部门将建设单位申请批转市文物局审查; 第二步:市文物局会同建设单位进行实地调查; 第三步:市文物局组织文物勘探、清理、发掘工作; 第四步:市文物局同意后,报城建、规划等部门办理其他手续。 |
||||||||
|
备 注 |
|
||||||||
行政许可办理事项
|
单位名称 (盖章) |
西安市文物局 |
|||||||
|
许可项目 (备案) |
《西安市文物监管物品经营许可证》 |
|||||||
|
许可依据 (备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西安市人民政府令第28号《关于修改〈西安市文物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 |
|||||||
|
办理地点 |
西七路266号 |
办理 时限 |
30个工作日 |
|||||
|
是否收费 |
|
收费 依据 |
|
|||||
|
联系人员 |
李建敏 |
联系 电话 |
87421355 |
投诉 电话 |
87444395 |
|||